桃園市南區各公所聯合辦理陽光法案宣導講習 共同落實「智慧城市 廉能共治」願景

記者葉志成 /桃園報導 2026-04-21 15:22

115年陽光法案宣導講習開講。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中壢區公所、龍潭區公所、楊梅區公所、觀音區公所、新屋區公所及復興區公所等桃園市南區7個區公所聯合於115年4月21日舉辦「115年陽光法案系列宣導課程」,本課程由桃園市府政風處指導辦理,桃園市平鎮區公所承辦。

活動開始由廉政志工帶來一段詼諧風趣的廉政案例短劇表演,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中為今天課程揭開序幕。本次講習特別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劉維倫專員及劉蘭生秘書蒞臨演講,透過實務案例及法律規定,深入淺出的解說複雜的利益衝突迴避法各項規定,並透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解說,提醒各財產申報義務人辦理財產申報應注意之事項。

蕭巧如區長致贈講師紀念品。

蕭巧如區長致贈講師紀念品。

平鎮區長蕭巧如表示,陽光是最佳的防腐劑,有助建構政府部門透明課責之公務環境,而行政機關致力於推動陽光法案是落實廉能治理的一個重要的指標,為使本市南區各公所公職人員瞭解利益衝突迴避法令規範,並推廣財產申報授權使用效益及網路申報之優點,提升公務員陽光法案相關法令知識,避免不慎觸法遭致裁罰,以展現市府團隊對於建立桃園市廉潔家園的努力及決心,落實市長「智慧城市、廉能共治」之施政理念。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