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府總預算案審議僵局 內政部:邀府會協商1個月內決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6-04-17 21:06

花蓮縣政府。(圖/資料照片,圖源: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今(115)年度總預算,因被議會指出未明確列出馬太鞍災後重建相關經費,至今持續卡關中,花蓮縣府已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報請內政部處理。內政部今(17)日表示,已收到花蓮縣政府公文,並於昨(16)日發函請縣政府與縣議會及相關部會提供意見,將儘速邀集府會雙方及有關機關開會協商,依法辦理。

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4項規定,縣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3個月未完成審議,縣政府得報請該部邀集有關機關協商,於1個月內決定之,逾期如未有共識,由該部逕為決定。

針對此次花蓮縣總預算案審查的爭議,內政部表示,將就雙方爭議事項於法定協商期間1個月內,邀集府會雙方及有關部會進行溝通,化解分歧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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