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言台。(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總統府官網)
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今(115)年7月31日屆滿,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總統府今(9)日下午宣布,賴清德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組織法等相關規定,提名第7屆包含正、副院長之監察委員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憲法賦予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部分監察委員並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同時肩負促進與保障人權之責。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7月31日屆滿,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組織法等相關規定,提名第7屆包含正、副院長之監察委員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郭雅慧說明,為行使憲法賦予之提名職權,總統已核定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敦聘蕭副總統美琴、總統府蕭資政新煌、陳資政博志、司法院黃前大法官虹霞、總統府李國策顧問金龍、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黃前院長瑞華、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薛創所律師欽峰7人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並指請蕭副總統擔任召集人,蕭資政擔任副召集人。
郭雅慧進一步表示,審薦小組委員為社會上不同專業領域、具代表性且有相當資望人士,將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提名監察委員,其中正、副院長依慣例不在審薦範圍。該小組預定於3月10日召開第1次會議,會後將公開徵才,以發布新聞、函請機關、學校、主要政黨及公民團體推薦等方式,接受社會各界推(自)薦監察委員候選人,廣納優秀適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