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為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促進產業升級轉型並鼓勵民間加速投資,桃園市政府制訂「桃園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並於去(114)年重新檢討方案內容,除了要求申請業者需承諾「回饋地區」及「環境友善」,申請標的也須為自用所需之工廠或工業相關設施,以杜絕不肖業者投機行為。
市府經發局統計,「桃園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111年至115年1月底止,共計18案錄案,已核定13案,預計帶動約450億元的投資總額,提供近7,600個就業機會。其中以楊梅區及龜山區的都市計畫工業區申請最為踴躍;受惠產業別涵蓋資通訊、金屬加工、醫療器材及紡織業等關鍵產業,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顯著。
經發局表示,為提升申請案件之公益性,去年12月新修訂立體化方案特別針對容積獎勵中的「新增投資額」部分,增設「回饋地區承諾事項」及「環境友善承諾事項」兩項檢核指標,要求廠商在取得容積獎勵效益的同時,應承諾認養或興建公共設施,或提供具體的環境友善措施。
另,為杜絕不動產投機情形,針對「根留桃園」獎勵項目,新規定要求申請標的須為自用所需之工廠或工業相關設施,確保政策精準協助深耕桃園的企業。
經發局說明,「桃園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申請對象,以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乙種工業區或產業專用區,且基準容積於240%以下者為限,申請基地應符合公告適用範圍,並需由全數土地所有權人共同提出。有意投資桃園或有廠房更新、擴廠需求之廠商,可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查詢桃園市立體化方案相關訊息: https://ed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3807&s=1597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