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營建工程衍生出的大量剩餘土石方去留問題,台南市議員陳昆和邀集台南市府相關局處召開研商會議。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最終去化、暫置區設置、農地回填、跨機關協調及制度精進等進行討論。陳昆和議員表示,此問題涉及工務局等多個單位,建議市府統籌設置單一協調窗口,協助業界依規定辦理。並請各相關單位會後彙整書面建議,送交議員服務處整合後研議後續行政作為。必要時,將再召開協調會議追蹤進度。

研商會議於陳昆和議員服務處召開,市府副秘書長林榮川、工務局長陳世仁、水利局長邱忠川、台南市不動產建築開發公會理事長胡富文及相關人員出席參加。陳昆和議員表示,營建剩餘土石方現行去化與暫置機制不敷實務需求,造成合法業者施工成本上升、工期受阻,也衍生非法棄置風險。有賴公部門協助業者解決此問題。
陳昆和議員說明,根據業者反映意見,目前的現況為近年來,因重大公共工程、科技園區開發、住宅建設同步推進,地下室開挖與整地工程增加,營建剩餘土石方大幅成長,已超出既有土資場與去化體系負荷。營建剩餘土石方屬於需付出成本處理的材料,合法業者需依規定處理、申報、運輸及回填,程序繁複、成本高昂。不法業者卻以非法棄置方式壓低市場價格,造成守法者承擔不公平競爭。
至於現行制度與執行困境為去化體系不完整、暫置區定位不清、農地回填法規與實務落差等。台南市多數案件僅能仰賴暫置方式處理,無法長期消化。若缺乏清楚清運、去化期程,將衍生出長期管理與法規風險。農地回填須經農業主管機關核准,程序較為嚴格。業界反映,目前農地回填的適用條件與標準不夠明確。
工務局說明,市府目前採取多元並行的土石方去化方式,包括擴大既有土資場每日容許處理量,盤點低窪地作為最終回填去處。推動公對公、公對私土方交換及回填模式,已盤點都市計畫內工業區、公設用地、公有土地等,部分回填量可達數萬立方公尺。另外,針對112至115年度的建築案件,已評估展延相關處理期限,以緩解短期施工壓力。
工務局指出,權責屬農業局與地政單位部份,農地回填須以農業使用及土地保育為前提。已核准的合法農地回填案例,在符合法規下仍具可行性。建議業界若有具體場址,可提供資料由市府研議。水利局說明,海岸線退縮、防汛及國土保全工程,確實存在利用合法土石方的需求。相關作為須審慎評估生態、環境影響,並非單一局處可定案。後續將配合學術機構進行專業評估,避免單點工程影響海岸動態。
業界與公會代表則說,最大問題在於沒有最終去處,支持市府設置單一窗口,提升跨局處行政效率。也建議導入第三方專業監督或認證制度,補足公部門人力不足。更呼籲中央與地方政策實質對接,避免權責分散、各自為政。合法建築成本反映於住宅價格,影響民眾居住負擔。建議加強運輸過程管控、流向追蹤及跨機關稽查,嚴禁非法業者不法行為。
經過討論,陳昆和議員綜合結論如下,一、此案並非單一業界問題,而是結構性公共議題。若未正視制度面缺口,問題將反覆發生,也會衍生非法棄置與社會成本。二、暫置區無法取代最終去化機制,若未同步規劃清除期程與最終去向,將造成長期管理風險與行政壓力,市府必須建構短期紓解與中長期制度。三、合法業者依規定申報、運輸與回填,非法業者卻因違規棄置而扭曲市場秩序,市府應持續強化查緝與流向管控,維護公平競爭環境。
四、問題涉及工務、水利、農業、地政、環保等多個單位,建議市府設置單一協調窗口。五、農地回填及低窪地回填確實具備去化潛力,但必須符合法規、避免後續爭議。請相關主管機關針對適用條件、程序與審查標準進行說明,降低實務操作風險。六、建議評估導入具公信力的第三方專業單位,協助監督土石方品質、流向與申報機制。七、涉及國土規劃、海岸治理及重大公共工程等用土需求,請市府積極與中央相關機關協調,爭取制度與資源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