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雲林縣衛生局啟動「115年度春節應景食品抽驗稽查專案」計畫/縣府提供
農曆春節將至,雲林縣衛生局為使民眾安心採購年節食品,自114年11月底啟動「115年度春節應景食品抽驗稽查專案」計畫,針對「應景食品製造業者」、「年貨大街暨食品販售業」及「年菜餐廳業者」等業別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保險、定型化契約、製程衛生等項目進行查核,稽查50家次,1家有部分缺失,責令限期改正,經複查後均與規定相符。
另抽驗生鮮食材(豬、牛肉、水產品、蔬菜)、肉加工製品(香腸、臘肉)、豆皮豆乾類麵製品、糕餅類、花生堅果類零食、魚肉煉製品、醃漬脫水蔬菜、複合式調理食品(年菜羹餚)等總計105件,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重金屬、動物用藥殘留、硼酸及其鹽類、防腐劑、亞硝酸鹽、二氧化硫、著色劑、真菌毒素、順丁烯二酸、甜味劑及食品中微生物等項目,檢驗結果有1件油蔥塩梅糕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0.15g/kg及甜味劑蔗糖素0.02g/kg,其檢出量均合於法規之限量標準,惟外包裝未標示該添加物,核與規定不符,經調查並追溯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權管衛生局後續追蹤辦理,另104件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衛生局提醒民眾,二氧化硫有助於食材不易褐變,常被用於脫水蔬菜、乾貨等,但應避免添加或食用過量;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具殺菌作用,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而且不得用於魚丸、麵腸、麵製品、豆製品等食品;而皂黃、二甲基黃、二乙基黃為工業色素,依規定不得添加於食品中,食用過量可能會造成不適,危害身體健康。
衛生局長曾春美提醒民眾,採購年節食品時,要掌握「六不原則」:標示不清不買、過於鮮豔不買、有異味者不買、來源不明不買、有破損者不買、已足夠者不買,同時呼籲食品業者及民眾調理食品時要確實掌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避免發生食品中毒,才能歡慶年節饗健康。若消費者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可撥打食品衛生科專線電話:05-533973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