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二審貪污罪被推翻、僅判6個月 民眾黨:還她清白,司法回歸公平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5-12-16 11:19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一審依貪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案情大逆轉,僅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台灣民眾黨對此表示,高等法院願意重新檢視一審失衡的量刑結果予以修正,且認定高虹安市長未涉及貪污、還予高市長清白,讓社會看見司法本該有的公平性。

台灣民眾黨表示,本案自偵辦以來,外界高度關注的爭點,始終在於「是否有人頭詐領」、「是否有中飽私囊」。但事實已一再證明,高虹安在立委任內,助理確有實際加班、實際投入公務服務,相關支出亦多用於公務用途,並無任何款項流入個人口袋,更非以助理費作為私人不法所得。

台灣民眾黨重申,司法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工具,更不應因人設案、因黨設標準。期盼此一判決,能成為檢視過往類似案件的起點,讓司法真正回歸公平、公正與人民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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