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分署採取查封及扣押措施,最終促使義務人繳清全部欠款。
新竹市一名黃姓民眾因欠繳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於114年6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新竹分署收案後,立即啟動財產調查,發現義務人名下擁有多輛名車及多間新建不動產,判斷義務人應有相當資力可繳納,於114年6月即時採取查封及扣押措施,最終促使義務人於114年11月繳清全部欠款,本件順利徵起。
新竹分署表示,本案原移送執行金額為新臺幣500餘萬元,因此查得黃姓民眾名下持有4間位於新竹市鄰近世界高中的新建建物(113年交屋)。為避免財產遭隱匿或轉移,新竹分署於114年6月即刻發函查封相關不動產並同時扣押其金融帳戶。
其後,新竹分局於114年9月發函更正重行核定稅額,並部分撤回執行,最終本案確定的欠稅金額為新臺幣170餘萬元。執行過程中,義務人曾向新竹分署提出申請,希望撤銷部分房屋之查封,以利其處置,惟承辦執行官審酌後認為,該4間建物均設定高額抵押權,且現今房市交易量縮,若逕行同意塗銷查封,能否順利徵起仍具不確定性,因此請承辦書記官持續勸諭義務人儘速清償稅款。對此,黃姓民眾或許理解難以迴避拖延,因此在11月間主動繳清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