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台灣中油公司再度嚴正澄清,有關「三接一期」採購案,係採公開招標、適用最有利標決標並公開預算,依投標須知載明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且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於開標時同步宣布標價,並無所謂先行開價格標再開技術標情事。
三接一期採購案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
「三接一期(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建港及圍堤造地新建工程)」採購案,被外界質疑,開標程序冗長似有護航特定廠商情事,台灣中油表示,該案當時投標廠商亦曾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陳情,工程會於108年3月29日召開開標疑義諮詢會議,並確認本案採購程序及延長等標期無不合理之處。媒體報導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台灣中油深表遺憾。
台灣中油表示,本案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主要針對廠商之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綜合評選,因此價格非決標之唯一考量。
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價格納入評比者,其所占全部評比項目之權重不得低於20%,且不得逾50%,本案嗣經評選委員會審定「報價之完整性、合理性、正確性」項目占全部評比項目之權重20%,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台灣中油表示,本案107 年 6 月8日開標,經審標後於8月15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並選定最有利標廠商,復因迴避替代修正方案之環評尚未通過而辦理保留決標,俟10月8日環評通過後於10月26日決標,一切程序合法,報導所稱護航特定廠商情事並非事實。
台灣中油再次強調,工程會108年3月29日已召開本案開標疑義諮詢會議,確認本案開標時宣布各投標廠商標價無違反採購法相關規定,配合環評審議期間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延長等標期亦無不合理之處。
台灣中油致力配合政府國內能源轉型政策,戮力推動三接(觀塘接收站)各項工程建設,懇請各界給予支持。
三接外推方案總預算,依行政院秉撙節原則辦理
至於,有立委質疑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總預算增加並未提報立法院,台灣中油公司也鄭重澄清,依據行政院110年5月3日宣布「三接外推方案」辦理三接第3次計畫修正並調增投資總額為965億餘元及展延工期,嗣經行政院111年3月21日函復秉撙節原則辦理。
台灣中油據此調整分年預算編列,核定增加的305億元分配於113至118年度,均依相關預算程序辦理,並無規避審查情事。
110年5月3日行政院宣布「三接外推方案」,台灣中油據此辦理第3次計畫修正,投資總額由660億餘元調增為965億餘元,並展延工期至118年12月。
嗣經重新調整分年預算編列,所報之分年預算105年度至112年度均無變動;核定增加之305億元係分配於113年度至118年度的分年預算。另111年度實際動支120.29億元,未超過原報立法院核定之111年度預算120.29億元。修正計畫增加之305億元亦於台灣中油112年預算書表達,送立法院審議,均依相關預算程序辦理。
台灣中油強調,依據預算法相關規定「年度預算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惟台灣中油105至113年度之預算皆至下一年度方審查通過。
為避免國家重大工程計畫延宕,經立法院審查通過之重大工程計畫,台灣中油係依據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於辦理計畫修正並調整預算,報行政院核准依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