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是政府照顧弱勢、穩定居住的重要政策,新北市議員王威元今(12)日於議會質詢指出,目前新北社宅政策在執行面呈現值得關注的現象,包括房型配置、租金定價與分級制度等,建議市府應與中央溝通,共同檢討調整,讓政策更貼近民眾實際需求。
王威元指出,目前三重區社宅出現四種現象,朱市長時期的BOT社宅、新北市府自建社宅、建案公益回饋社宅,以及中央住都中心社宅,四種社宅的租金基準及計算方式竟然都不同。再加上中央住都中心社宅設有承租家庭所得的4個級距,讓民眾霧煞煞!王威元強調,分級租金制度立意雖是希望財務永續,但也需要在公益性與財務平衡間取得適當比例。
根據內政部112年住宅需求動向調查,2房以上房型是多數民眾的主要需求,建議應佔總戶數60%。然而王威元發現,新北市近期發包的社宅案中,2房以上房型分別僅佔27%、27.6%,與調查結果明顯落差。他建議應提高二房型比例。
同樣根據內政部調查,民眾認為2房以上房型的合理負擔價格不應高於2萬元,但目前新北市對所得第三階以上民眾收取的社宅租金已超過此標準。王威元說,所得第三階以上民眾通常具備進入一般租屋市場的經濟能力,社宅資源若過度集中於此族群,可能排擠真正有需求的弱勢家庭。他引述新北市住都中心113年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評鑑委員已建議市府在追求財務自償的同時,也應留意是否排除真正有需求的民眾。
王威元語重心長建議地方應加強與中央溝通,統一制定民眾看得懂的租金標準,簡化計算公式。最好的做法是依行政區訂定標準租金,再針對不同背景的申請對象提供8折或64折優惠,所得達標準的家庭則按標準租金承租。這樣淺顯易懂,也能在財務永續與社會公益間取得更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