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府衛生局與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針對加熱菸產品陸續核准上市,啟動「加熱菸聯合稽查專案」,加強市場端與網路端稽查力度,全面檢視商家是否遵從菸害防制法販售、展示加熱菸規定,防堵未經核准產品流入市面,維護市民健康安全。今日稽查加熱菸,菸品容器標示不符合規範,將依法處辦,菸商應盡速回收違法產品。
衛生局長陳潤秋說,菸品容器之尼古丁、焦油標示,應依據菸害防制法之「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規定辦理。加熱菸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500萬元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屆期未回收或退運者,按次處罰。
此次聯合稽查實體販售通路,查核便利商店、檳榔攤、連鎖賣場等通路是否販售未經核准加熱菸,或非法加熱器具或違規販售給未滿20歲者。陳潤秋表示,加熱菸上市後,政府絕不會因此放鬆管理,新北市嚴格查緝、即時處置,守護每一位市民的健康安全。另也呼籲業者應遵守菸防法規定,主動回收違法菸品,以免觸法遭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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