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 最高補助30萬

記者林詩涵/嘉義報導 2025-08-07 18:57

嘉義縣「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嘉義縣政府提供

為加速推動能源轉型與淨零碳排目標,嘉義縣政府配合經濟部能源署政策,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鼓勵民眾在自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歡迎踴躍申請。

縣府經濟發展處表示,嘉義縣有北回歸線通過,日照充足,地理環境具優勢,有良好太陽能發電條件,期望透過本次補助機制,增加民眾參與意願。目前該計畫開放申請,受理至補助經費用罄為止,詳細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資格:依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取得同意備案及設備登記文件者,但屬依法令負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義務者,不具本計畫申請獎勵資格。

(二)建築物資格:於嘉義縣轄內建築頂層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下之私有建築物(非政府機關所有且非由政府出資興建之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並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起取得設備登記文件(依發文日期為準)。

(三)設備規格:申請人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應為「新品」,且須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

二、獎勵內容:裝置容量每瓩獎勵新臺幣三千元整,不足一瓩部分不予獎勵(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單一幢建築物累計最高獎勵30萬元。

三、申請文件:

(一)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獎勵款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三)設備登記文件

(四)獎勵款領據

(五)存摺影本(若非台灣銀行帳戶需內扣手續費30元)

(六)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掲露表(非公職人員或其關係者免附;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1萬元免附)

四、送件方式:以郵遞或親送至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並於信封上載明「申請嘉義縣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字樣。

詳細申請文件可至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網站(https://economic.cyhg.gov.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查詢,或電洽本府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05)3620123分機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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