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偵結立委罷免提議書偽造案 起訴10人、8人緩起訴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5-08-05 22:07

嘉義地檢署/陳致愷翻攝

嘉義縣山區立委陳冠廷罷免提議書偽造案,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依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對國民黨嘉義縣黨部書記長等10人提起公訴,另8名相關人親友獲緩起訴處分。遭收押的國民黨嘉義縣黨部書記長楊富程、立委王育敏辦公室主任何博倫移嘉院今日下午4:30分起召開羈押庭,裁定楊交保50萬、何交保20萬,皆限制出境出海。

起訴書指出,國民黨嘉義縣黨部書記長楊富程等10人於民國114年1月間,為反制其他公民團體推動之罷免黨籍立法委員行動,明知罷免案須由選舉區之選民,基於自主意願填具罷免提議書,亦明知個人資料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非法利用,竟先刻印「徐○榮」私章,再登入「國民黨組織管理系統」資料庫,下載選舉區內之國民黨黨員名冊,重新排序並裝訂成冊。

復於同年1月23日召集核心幹部開會,連同刻有「徐○榮」私章及整疊約300張之空白提議人名冊交予與會成員,並指示於農曆春節期間,填寫完成所分配之罷免案所需提議人名冊,以達到送交陳冠廷立委罷免案提議人名冊2204份以上之門檻。

楊等10 人除自行抄寫外,並商請其8名親友,共同基於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犯意聯絡,於同年2 月3 日至8 日農曆春節開工期間,將黨員個人資料,未經同意,違反蒐集目的,擅自填寫於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內,並在提議人名冊之「簽名或蓋章」欄位偽造黨員簽名之方式,而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偽造私文書,補足所需提議人名冊共2639 份,其中確認偽造計2067 份。

全案偵查終結,依涉犯刑法第216 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 條、第20 條第1 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對楊富程、何博倫等10 人提起公訴;另8名親友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給予緩起訴期間1年,並分別向公庫支付5 萬元。

嘉義地檢署強調,檢察官亦如既往,以團隊辦案,秉持客觀中立之立場,不問對象、黨派、身分,從嚴從速積極查辦,維護選風及澄清吏治,確保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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