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到7月28日豪雨影響,臺南市多處地區出現災情,加上8月2日凌晨發生強降雨,累積雨量已達致災等級。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已啟動淹水救助措施,並指示社會局聯繫各區公所,以「從速、從簡」原則,加快辦理淹水情形審認作業,儘速發放慰助金,民眾7月28日或8月2日因豪雨造成住家淹水皆可申請。
社會局長郭乃文表示,民眾可先拍下現場照片,於申請時提供照片加速審查流程;若無照片資料,區公所亦會派員至現場進行勘查,經審查符合後立即造冊核發救助金。另為便利民眾申請,市府有提供實體及線上多元申辦管道,民眾只需備妥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等相關資料,即可提出申請。目前各區公所正加緊腳步進行審認作業。
社會局指出,結合中央宣布加碼的淹水補助標準為:
(1) 家中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市府補助1萬5,000元,中央補助2萬元,總計3.5萬元;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中央再加碼1萬元,合計4.5萬元。
(2) 家中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每戶市府補助5,000元;具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資格者,中央再加碼1萬元,每戶1.5萬元
(3) 淹水未達20公分者,若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中央補助每戶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