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積欠勞工退休金、健保費 新竹分署強力執行追回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5-06-16 09:54

新竹地區某團膳業者積欠多年應繳納或提繳之勞保費、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等款項,金額合計高達新臺幣435萬餘元,負責人個人亦滯納綜合所得稅等稅捐及罰鍰合計近50萬元。經各該主管機關催繳未果後,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新竹分署依規定扣押該義務人之應收帳款、銀行存款等金錢債權,餘額部分則由義務人自行到場繳清。

新竹分署收案後,即寄發繳納通知書限該義務人於指定期日前自行繳納,惟義務人逾期仍未履行,執行人員積極至義務人營業地及戶籍地現場查訪催繳,終於促使義務人到分署申請辦理分期繳納。惟義務人繳納幾期分期款項後,即未再按期繳納;嗣經執行人員多次現場及電話催繳後,義務人仍只繳納部分金額即未再繳納,新竹分署依規定廢止分期,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義務人之應收帳款、銀行存款等金錢債權,合計扣押收取金額417萬餘元,餘額部分則由義務人自行到場繳清,至此本件滯納款項485萬餘元全數徵起。

新竹分署呼籲,雇主應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規定,善盡按期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提繳退休金的義務,勿拖延遲繳;若遭移送行政執行時應積極出面處理,以免衍生法律責任及相關行政執行程序;若一次繳清欠費確有困難,可主動向分署洽談分期繳納事宜,以維持企業信用並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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