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 延長至116年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5-05-01 18:31

(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行政院開麥啦-2直播)

行政院會今(1)日通過財政部擬具「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新台幣2千元措施,實施期限延長至116年12月31日,並增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1次,以2年為限。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說明,該措施自108年6月15日起實施,歷經2次延長實施期限(各 2 年),截至114年3月底,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1,271 萬臺,減徵稅額約211億元。

財政部指出,據經濟部評估,該措施有助於我國2050淨零轉型,達成「能源效率極大化」 之目標,且因應114年及115年起將相繼實施冷暖氣機、除濕機容許耗用能源新基準,有賡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市場滲透率並促進家電產業升級之必要,因此延長該措施實施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並增訂授權行政院得實際推展情況延長1次,以2年為限,透過滾動檢討實施成效方式,讓政府資源做有效使用。

財政部表示,將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法案,期早日完成修法,無縫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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