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男學生逛百貨公司 遇惡狼金錢誘惑騙性交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24-05-21 16:06

林炘烽等人懷疑嫌犯潛伏在百貨公司做案,還有其他受害人。

台中市一名國中男學生日前和同學到百貨公司玩,在樓梯間遇到變態惡狼,先詢問廁所在哪裡,意圖誘騙男學生到暗處,之後又一路尾隨,以金錢做代價要求男學生性服務;男生嚇得拔腿就跑,卻在心裡留下難以抹去的陰影。警方昨抓到這名惡狼,也呼籲有相同遭遇的受害者出面指認。

市長盧秀燕生氣的說,這些想染指青少年的惡狼非常可惡,市府會強化後續防患,除了警方,也會要求業者加強安管、教導孩子如何保護自己。

台中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楊典忠21日在市政總質詢揭發此事,詢問市長盧秀燕有無防範或防制措施?盧秀燕生氣的說「非常可惡!」警察局長李文章說,警方20日找到這名嫌犯,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林祈烽表示,他接獲家長陳情,指就讀國中的兒子日前與同學到台中市某家百貨公司遊玩時,遇到一名年約2、30歲的年輕男子,以假裝詢問廁所在哪裡的方式,企圖誘騙男學生與他一同進入廁所內,後來見男同學沒有上當,又尾隨學生到其他樓層的廁所內,提出金錢交易要男同學為其性服務。

林祈烽說,該名男同學雖沒有受到誘惑上當,但身心受到驚嚇和創傷,回家向家長說明此事,並以具體文字寫下事發經過,「這個事件對我的打擊太大了,我又不是GAY,我幹嘛要跟他做那種事,我不想再遇到這種事,我覺得如果以後都不去OO(百貨)好像也不是辦法,但也不可能完全避開單獨行動……」。

林祈烽指出,這名惡狼相當可惡,尾隨誘騙不成,竟然還拿出現金要誘惑男同學,從1,000、2,000加碼到3,000元,就是要與學生完成性交易,還好學生機警沒有受到誘惑上當,而家長在看到孩子的陳述書後,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也在20日立即透過百貨公司的監視器找到嫌犯。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警方一開始先以性騷擾受理此案,但各分局都有家防官,發現受害人是未成年少年,應該要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來偵辦;警方一年受理性騷擾和性侵害的報案數都各約400多件,警方都會加強宣導和偵辦。

3位議員質疑,此事是發生在人潮眾多的百貨公司內,如果是發生在人群較少的公園或戶外時,該怎麼辦?議員要求市府未來要有預防和防制的辦法,以免我們的青少年再度遇到類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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