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震災 經部拍板免收受災戶依條件免繳3月至6月水電費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4-04-19 20:30

4月3日芮氏規模7.2級強震重創花蓮,其中傾斜最為嚴重的天王星大樓已在17日拆除完成。(圖/資料照片,圖源:花蓮縣府提供)

花蓮近海3日晨間7時58分發生規模7.2地震,不僅其規模是1999年921地震以來,最強烈的一次地震,全台均感受到明顯強烈的晃動,包含東部花蓮,北部的基隆、台北、新北...等地都有災情傳出,其中以花蓮地區災情最慘重,有多戶房屋毀損災情。對此,行政院經濟部今(19)日宣布提供受災戶水電費減免措施,包含免計收113年3月至6月之水電費…等方案,以協助受災戶復原重建。

經濟部表示,台水及台電公司已完成研擬水電費減免措施,並經提報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2024年4月18日主持之災後復原重建會議確認,其主要減免事項,包括針對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之受災戶(低壓用戶),免予計收2024年3月至6月之水電費,並針對災損嚴重之石材廠商,免予計收半年(2024年5月至10月)之基本水費及電費。

此外,台水及台電公司也提供前述受災戶「當期水費或已寄送之電費帳單免收遲延費」.「水電費未繳暫緩執行催繳及停水電作業」、「停用後申請復水或復電,免收復水費或復電費」、「收容中心因收容受災戶致增加水電費部份免予計收」以及其他多項減免措施,以期降低受災戶水電費用負擔,協助受災戶復原重建。

台電公司進一步表示,受災戶於2024年8月底前若提出暫停全部用電申請,或台電公司主動終止供電契約,於受災日至申請日之用電期間,不收底度費或基本電費,受災戶如於2年內申請復電,也不收復電費及新建長度設置費。受災戶如於原地自行重建房屋者,於2026年4月底前不收線路設置費。

台水公司表示避免地震後發生漏水未察覺,台水官網提供「定期檢查用水設備輕鬆預防漏水」(https://www.water.gov.tw/checkleak/taiwanwater-1.html),建議用戶檢查家中用水設備,並觀察家中水表在未用水狀態下,水表指針是否仍持續轉動,如有持續轉動現象,應洽合格水電商查尋家中漏水點,以避免水費突增及水資源的浪費。

經濟部最後表示,對於本次地震用水、用電減免等詳細資訊,如有疑問可撥打水、電費單上營運(服務)所電話專線洽詢相關資訊。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