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土南運」6萬罰不怕 嘉縣即起嚴格過磅從重開罰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4-04-19 15:40

嘉義縣即起將針對非法載運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車輛,嚴格過磅從重開罰/陳致愷翻攝

為遏止「北土南運」再度發生,嘉義縣環保局即起將針對非法車輛從重開罰,一改過去僅依廢清法裁罰6萬,針對違規車輛嚴格過磅,依道交條例規定,超載逾30公噸者,總超載部分每公噸加罰5千元。環保局指出,依目前北土南運的載運重量,初估每輛車罰款至少15萬元以上。

嘉義縣環保局指出,近期攔查載運土方車輛每輛車保守估計至少超載30公噸/陳致愷翻攝

嘉義縣環保局指出,近期攔查載運土方車輛每輛車保守估計至少超載30公噸/陳致愷翻攝

嘉義縣環保局指出,今年3月份迄今,共查獲10輛違規「北土南運」,遭查獲違規車輛,皆未依規定隨車攜帶產生源及處理場所證明文件,詢問司機載運東西從何而來、要去哪裡,司機都三緘其口,待稽查人員表示要查扣車輛,才趕緊連絡老闆並出示隨車聯單,聯單顯示產源來自台北市及新北市轄內營建工地,申請路線為新竹縣市某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

環保局除依法裁罰、查扣車輛,也立即啟動跨域合作,聯繫台北市、新北市政府進行產源稽查,工程土方未依原定申報內容辦理,工地遭當地政府勒令停工。

環保局長張輝川說明,嘉義縣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嚴格執法,但「北土南運」現象仍頻傳,據了解目前載運土方行情,司機普遍認為6萬元罰款還是值得冒險,因此即日起將祭出更嚴格手段從重開罰。

張輝川強調,近期攔查載運土方車輛多從產源地直接載運到轄內,其含水量甚高,每輛車保守估計至少超載30公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9-2條規定,超載逾30公噸者,以總超載部分每1公噸加罰5千元;經計算每輛車罰款至少15萬元以上,呼籲司機務必依申報聯單路線行駛合法處理,隨車攜帶聯單而非放在老闆那裡,勿再以身試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

1、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記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其應歸責於汽車駕駛人時,依第三項規定處汽車駕駛人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2、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所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處汽車駕駛人罰鍰,其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依第三項規定處汽車所有人罰鍰及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3、有前二項規定之情形者,應責令改正或當場禁止通行,並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超載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一千元;超載逾十公噸至二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二千元;超載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三千元;超載逾三十公噸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五千元。未滿一公噸以一公噸計算。

4、汽車裝載貨物行經設有地磅處所五公里內路段,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過磅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得強制其過磅。其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處汽車所有人罰鍰及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5、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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