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 2件不符規定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2024-03-27 10:33

為確保民眾食得健康,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至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場域驗清明應景食品,共抽驗80件,有2件不符規定。衛生局表示,1件已命令下架回收並依法限期改正,另1件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呼籲民眾購買清明節應景食品,務必查看產品標示資訊,並依產品標示的儲存條件保存。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針對民眾祭祀常備的三牲五果及潤餅等食材,派員前往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場域,抽驗潤餅皮、油麵、豆製品、豆芽菜、花生粉、素食製品及三牲等食品共80件。檢驗項目則有動植物性成分、防腐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衛生指標菌、真菌毒素等。

衛生局表示,檢驗結果78件符合規定,2件為不合格。1件花生粉檢出赭麴毒素A超出規定,經查是南市業者製售,已依規定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1件是春豐大黑干,檢出食品添加物防腐劑苯甲酸超標,經查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衛生局指出,民眾清明節購買花生粉,應妥善保存於適當條件,開封後立即冷藏,以免增加毒素孳生風險。祭祀供品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久,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祭祀後的食品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確保食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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