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解約30天內沒申報最高罰100萬 「只解約車位」這樣做!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4-02-29 17:30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新北報導

為了讓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更加透明化,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自112年7月1日起,購買預售屋後若有解約情形,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的出賣人,應於解約當日起30日內申報解約資訊,如逾期未申報恐面臨3~100萬元罰鍰。

汐止地政事務所表示,預售屋解約申報方式為透過網際網路申報,登錄時只要輸入原申報書序號及原買方統一編號,系統即自動帶入原交易標的資訊,申報人僅需填寫解約日期、勾選屬於全部或部分解約情形。

預售解約30天內沒申報最高罰100萬。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房市、鳥瞰。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汐止地政事務所提醒,如民眾只屬部分解約,例如原買受人同時購買1棟預售屋含1個停車位,後續只就停車位解約,其餘契約內容仍存續者,則需勾選部分解約選項並加註解約標的內容。

汐止地政事務所解釋,為利了解相關規定,該所於網站設立「實價登錄與交易安全專區」,提供預售屋解約申報應注意事項,並結合QR code方便民眾下載懶人包,歡迎查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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