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用地可規劃成停車位嗎? 公平會:小心買到違法車位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2-05-12 07:40

昱珅建設銷售桃園市楊梅區「集儷苑」建案,於1F全區平面參考圖之紙本廣告刊載「戶戶有車位」及繪製停車場車位圖,其劃定區域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被行政院公平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該公司新台幣60萬元罰鍰。(圖/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1日第1598次委員會議通過,昱珅建設有限公司銷售桃園市楊梅區「集儷苑」建案,於1F全區平面參考圖之紙本廣告刊載「戶戶有車位」及繪製停車場車位圖,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昱珅公司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昱珅公司投資興建「集儷苑」建案,並於廣告刊載「戶戶有車位」及繪製停車場車位圖,予一般大眾印象為該建案規劃之停車場或車位,將使購買住戶有合法使用之認知。據桃園市政府相關單位提供意見,廣告刊載之停車場或車位坐落土地,其中2筆土地編定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現況未經核准鋪設水泥地坪作為停車場或車位使用,非符農業使用,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公平會指出,換言之,住戶購買該建案坐落農牧用地之車位作為停車場使用,依法不得使用前揭停車場或車位。昱珅公司刊載廣告之表示或表徵與事實不符,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該建案之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呼籲,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建商應本於誠信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之精神,協助消費者依法順利完成購屋夢想,提升企業自身形象,健全不動產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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