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截止日至5月3日 財政部籲請把握最後繳款期限

理財周刊/新聞中心 2022-04-29 18:00

【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111年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開徵,繳納截止日因逢休假日及勞動節調整補假,順延至5月3日止,納稅義務人若約定金融繳稅,要留意帳戶內有足額可扣,另為避免群聚風險,財政部也鼓勵線上繳稅,省時又方便,另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小心受罰。

財政部提醒,已約定以金融或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要在繳納期間截止日前,也就是5月3日這一天的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

此外,目前提供線上繳稅及行動支付管道包括:

一、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使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牌號碼」登入查詢並介接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系統將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民眾只需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等付款工具,進行繳稅。

二、直接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點選線上繳稅/使用牌照稅項下,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等繳稅資料,選擇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等付款工具,完成線上繳稅。

三、直接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開辦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完成繳稅。

財政部提醒民眾,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原至4月30日止,因適逢星期假日及勞動節調整補假,順延至5月3日,而線上繳稅方式,開放至111年5月6日24時前,但5月4日至111年5月6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第一次使用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須先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網站完成註冊,取得會員密碼後,再進行線上查繳稅服務,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繳款書上的聯絡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小心受罰

財政部另表示,111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

財政部提醒車主,要記得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欠稅車輛如於次年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不但要補繳未繳的欠稅,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如交通工具短期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申報停駛,停駛期間就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

另外,車輛如逾期檢驗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被查獲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不但要補繳稅款,還要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提醒車主除要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外,也要定期辦理車輛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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