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新冠疫情急升 指揮中心:即起北北基桃高花暫停探病、長照機構暫停探視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2-04-22 18:38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台灣的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變異株Omicron本土疫情正爆發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公布國內新增3766例本土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本土個案。因應疫情急升,指揮中心今(22)日宣布屬疫情高風險的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即日起除例外情形暫停探病,亦暫停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探視。

指揮中心今(22)日指出,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防範疾病於醫療機構傳播、保全醫療量能,即日(4月22日)起調整醫院探病管制措施,相關說明如下:

一、探病規定:

(一)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或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等情形。

(二)其餘縣市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維持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二、其他規定:

(一)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二)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三)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為強化醫院感染管制,指揮中心籲請探病者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並鼓勵探病者使用「台灣社交距離APP」,民眾於進入醫院時,出示APP畫面,得免用其它實聯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另醫院相關管理規定,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除了調整醫院探病管制措施外,指揮中心亦宣布,為防範COVID-19於住宿式長照機構內傳播風險,即日(4月22日)起調整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理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如下:

(一)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

(二)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二、除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以外縣市:依以下三、四規定有條件開放探視。

三、訪客未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 天(含)以上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曾經確診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可免除篩檢。

四、一般訪客優先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之住民,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

前述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指揮中心表示,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務必落實執行「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相關措施指引,鼓勵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接種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並鼓勵使用台灣社交距離APP,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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