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保險業者不認4至6月防疫保單 金管會:已成立契約權益不受影響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2-04-21 16:06

(圖/資料照片示意圖,圖源:pixabay)

台灣的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變異株Omicron本土疫情正爆發中,近1個多月來全台灣又掀起購買防疫險保單的熱潮,讓多家保險公司推出的防疫險方案胃納量面臨考驗,因此緊急停售,重新調整相關方案後再上架。今(21)日有媒體報導,傳出多家保險公司因評估此次疫情,可能導致理賠爆量,打算發聲明稱4月到6月防疫保單將不算數。對此,金管會今(21)日下午指出,已成立之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之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金管會表示,傳聞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說明,已成立之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之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金管會指出,產險公司之防疫保險商品,均為1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之性質。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之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金管會表示,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險之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之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之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之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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