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補繳期限將到期 監理所籲盡速繳納

雲嘉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2021-12-28 06:00

嘉義區監理所/陳致愷翻攝

今(110)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補繳截止日期適逢假日,順延至111年1月3日止,監理機關已於11月底寄發催繳通知書,提醒車主儘速繳納,逾期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台幣300元~3,000元罰鍰並移送行政執行。

嘉義區監理所表示,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請於限繳日前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或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不必負擔手續費(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以免影響權益)。

嘉義區監理所所長黃萬益呼籲雲嘉南地區鄉親,請按時繳納以免受罰,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歡迎申請「汽燃費約定轉帳」或「汽燃費電子繳款單」,不必擔心因搬家收不到繳款單,或遺忘繳費而受罰,既簡單又方便。









另,未繳納的車主,可就近向監理機關洽詢、利用四大超商Ibon多媒體機器查詢繳納或至高速公路東山服務區、古坑服務區,於公路監理自助服務櫃台機補單繳納。嘉義區監理所再次提醒您,請務必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並祝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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