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院所推「五倍券」優惠方案踩紅線 北市:最重可罰25萬元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21-10-25 22:07

振興五倍券樣張(圖/資料照片,圖源:行政院)

政府發放振興五倍券後,很多商家、餐飲業者為搶五倍券商機,紛紛推出各類「五倍券」優惠方案。不過現也傳出一些醫療院所擬分得搶五倍券商機,透過網站、通訊軟體LINE、Facebook、Instagram或電視購物等管道,推出「五倍券」優惠方案促銷活動。對此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折扣」、「送療程」等商業廣告手法來促銷,違者可依醫療法裁處新台幣5萬元到25萬元罰鍰。

北市府衛生局指出,醫療院所倘若宣傳標榜五倍券優惠打折之廣告,如「五倍券專案,5000抵用6000」、「凡使用五倍券5000,回饋使用面額的20%、現省2500」等,已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醫療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二、利用出售或贈與醫療刊物為宣傳。三、以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為宣傳。四、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五、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六、與違反前條規定內容之廣告聯合或並排為宣傳。七、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醫療機構不得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之醫療廣告宣傳;或是刊登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之宣傳(如:「國內首例」、「唯一」、「首創」、「第一例」、「診治病例最多」、「全國或全世界第幾台儀器」、「最專業」、「保證」、「完全根治」、「最優」、「最大」…等)之廣告,亦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依同法第103條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北市府衛生局另表示,如電視購物台若刊播醫療廣販售票券,協助醫療機構招徠生意,已違反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依同法第104條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表示,2021年度迄今接獲違反醫療廣告案件526件,其中裁處違規醫療廣告案件56件,佔總件數的10.6%,罰鍰達308萬元;利用五倍券宣傳之違規廣告裁處案件已裁罰4件,罰鍰共21萬元。

北市府衛生局提醒,民眾選擇美容醫學機構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多想、多問、多看,保障自身權益。

一、六要:(一)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二)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三)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四)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五)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六)要求開立收據。

二、三不:(一)不要相信「全國第一」、「最專業」等誇大用語。(二)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三)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買醫美療程前請先至診所與醫師進行諮詢評估,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購買。民眾如對美容醫學有相關疑問,可至「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美容醫學資訊專區」查詢相關法令及衛教資訊。此外,衛生福利部亦提供「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資訊」供民眾查詢(路徑:首頁/便民服務/常用查詢),若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打(02)2720-8889)轉7106、710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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