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太平島降格為礁 府:絕不接受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07-12 19:10

太平島隸屬高雄市旗津區中興里管轄,與高雄港相距約1,600公里。

全球矚目的南海爭議仲裁案結果於12日下午5時出爐,菲律賓大獲全勝,提出三項訴求全都達成。荷蘭海牙聯合國法庭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判定,稱中國對在九段線範圍內所主張的歷史權利無法律根據。判決也指出,中國近期在南沙群島七個島礁,大規模的填海和人工島嶼建設活動,導致了對珊瑚礁環境的嚴重破壞 ;仲裁庭認為中國對黃岩島海域侵犯菲律賓的傳統捕魚權及中國不擁有南沙群島專屬經濟區。此外,仲裁判定太平島是「礁岩」而非島嶼,因此台灣漁民無法享有太平島200海浬經濟海域內合法捕魚的權利,僅有12海浬領海,嚴重衝擊台灣領土主權。對於南海仲裁案結果,總統府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仲裁指出,南沙群島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包括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沙群島、北子島、南子島等,均為法律上的礁岩,因此沒有200海浬的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棚。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島嶼與其他陸地領土一樣,享有12浬領海,和200浬專屬經濟水域。岩礁則僅享有12浬領海,低潮高地則沒有自己的海洋區。

對於南海仲裁案結果,總統府表示,本案仲裁庭於審理過程中,並未正式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方意見。現在,相關仲裁判斷,尤其對太平島的認定,已經嚴重損及中華民國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總統府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總統府重申,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所有,這是中華民國的立場與堅持,絕對會捍衛國家的領土與主權,也不讓任何損害我國家利益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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