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115年度績優營業人頒獎」典禮 表揚誠實納稅及積極配合使用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2026-09-08 16:5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舉辦「115年度績優營業人頒獎」典禮,表揚115年度經財政部核定轄內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計79家。分別於年9月7日及8日在嘉義地區及臺南地區各舉辦1場績優營業人頒獎活動,由局長陳慧綺代表財政部頒發獎盃並致贈禮券。

南區國稅局說明,轄區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的營業人約14萬7千家,本年度經財政部核定績優營業人僅79家,獲選機率約萬分之5.4。依據財政部獎勵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實施要點規定,要獲選為年度績優營業人須同時符合多項條件,除誠實開立統一發票或使用電子發票且開立雲端發票達一定張數及比例,尚須於選拔核定前2年度內,沒有短、漏開統一發票、逾期申報銷售額、重大違章或欠稅(含關稅)紀錄,以及未經停止其使用電子發票、未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屬社會關注或具指標性意義案件等。

由此可見,績優營業人的評選不僅著重稅務法令遵循,更兼顧企業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等整體表現,因此榮獲財政部核定為績優營業人實屬難得。

獲獎的績優營業人自核定之日起3年內,得享受以下獎勵:(一)由主管稽徵機關指定專人協助解決或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二)由主管稽徵機關主動提供新頒賦稅釋令、法規修正、各項稅務訊息等,及邀請其參加租稅宣導活動。(三)如期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繳清稅款者,除經人檢舉或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情事外,予以書面審核,免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對象。(四)除經人檢舉或涉嫌違章逃漏營業稅情事外,免列入營業稅選案查核對象。

南區國稅局強調,此次表揚活動不僅是對受獎者表達感謝與敬佩之意,也期盼發揮標竿示範效果,帶動更多營業人共同支持稅制稅政、配合推動雲端發票,攜手建構公平、便民、智慧及永續的租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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