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山嚴禁引火 新竹分署:違者最高罰60萬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6-03-30 12:32

森林火災地面搶救。(新竹分署提供)

林業保育署112年設置「林火風險評估系統」,結合中央氣象署氣象資料及地理資訊地理圖資計算林火天氣指數,即時可得知臺灣林地係屬林火風險中所列安全、注意、警告、危險或最危險之等級程度。依「林火風險評估系統」資料,目前全臺多處林區已達警告至危險等級,於此森林火災高風險期,提醒民眾進入山區務必嚴謹用火。

新竹分署指出,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今年春季降雨偏少,中南部及桃竹苗淺山地區未有顯著降雨,林間枯枝落葉極為乾燥。另據統計,每年3、4月林火發生數占全年度近45%,且逾9成起因於人為因素。常見起火原因包括野外焚燒垃圾或農業廢棄物、掃墓焚燒冥紙、山區用火不慎或亂丟菸蒂等。森林火災不僅破壞國土生態,更威脅救災人員生命安全,呼籲民眾入山應落實「不引火」原則,共同守護珍貴資源。

新竹分署表示,針對今(115)年度轄內的火情動態,1月起,大霸尖山九九山莊周邊及大安溪事業區第34林班(司馬限林道附近)相繼傳出火警;大安溪34林班林火因地形陡峭且燃料連續,延燒面積達7.23公頃,動員了分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及部落青年共40餘人,配合空勤直升機多次投水才控制火情。此外,日前於大安溪42林班(雪見溫泉附近)查獲煙點時,現場留有高空煙火殘料,研判應屬人為;新竹分署已針對疑似人為引火案件,洽請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蒐證偵辦,絕不寬貸。

新竹分署強調,山區地形險峻,發生火災時救災人員須徒步負重進入,極其艱辛,且面臨極高風險,而每一場火災對生態環境與救災人力都是極大考驗。提醒民眾,清明期間祭祖掃墓風險最高,請民眾務必遵守「不焚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燃放爆竹、不隨地焚燒紙錢」等原則。依據《森林法》第34條,在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引火,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若放火燒毀森林,更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須負擔鉅額民事賠償與造林復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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