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重罰新制上路首日 嘉市警移置保管13輛車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6-01-31 17:22

無照駕駛重罰新制上路首日,嘉義市警方共移置保管13輛車/警方提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修正案今(31)日正式施行,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在新制上路首日,迄15時已取締13件,其中包含無照駕駛肇事2件,均依規定扣牌並移置車輛。

警方指出,依據新修正規定,「無照駕駛」大幅加重處罰,且新增「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吊扣牌照3個月)」等處罰,本次修法旨在嚇阻心存僥倖的違規者,並保護其他守法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

警方表示,新舊制相較下,罰則提高部分包括:機車無照駕駛處 18,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小型車無照駕駛處36,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大型車無照駕駛處4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且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並吊扣牌照3個月。

此外,若10年內累犯,將加重處罰:第2次違規即處最高額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第3次以上:罰鍰每次累加(12,000至24,000)無上限外,吊扣牌照1年。

警察局局長陳明志表示,近年無照駕駛事故頻傳,警方將持續針對「無照駕駛」等重大違規加強取締。呼籲市民朋友切勿無照違法上路,以防範交通事故並避免重罰及累犯,共同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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