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鼓勵企業打造友善托兒措施 勞工局獎勵最高6萬元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26-01-12 16:36

設置員工專屬哺(集)乳室

為推動工作與家庭平衡的職場文化,減輕勞工育兒負擔,並減少因子女照顧而離開職場問題,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每年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計畫,鼓勵台中市企業辦理各項友善托兒措施,提供最高6萬元獎勵金及核發獎勵狀;另外,勞動部也提供企業設置員工哺(集)乳室、辦理托兒措施或托兒設施經費最高補助2萬至500萬元。

兒童臨時照顧空間

兒童臨時照顧空間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台中市近3年已獎勵46家在地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核發獎勵金達119萬2,000元,受益員工人數2,981人次,其中男性883人次占29.62%,女性2,098人次占70.38%,兒童2,209人次,期望透過獎勵計畫,鼓勵企業推動托兒福利措施,打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此外,勞工局近3年來已協助157家企業申請勞動部針對企業設置員工哺(集)乳室及提供托兒設施或措施等經費補助,補助金額計689萬1,330元。

勞工局說明,台中市多年來積極推動托兒友善措施,獲許多企業熱烈響應,114年度更有5家企業獲得最高6萬元獎勵,除了設置哺(集)乳室或提供托(育)兒津貼外,不少企業更提出多元創新的托兒措施,例如共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懷孕員工專屬停車位及設置兒童臨時照顧空間、吉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富立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親子成長活動等,另有企業亦提供有托育照顧需求同仁居家遠距上班、優於法律的有薪彈性家庭照顧假、提供員工攜帶子女上班措施等多元創新托兒措施,成為職場爸媽育兒的堅強後援,緩解雙薪家庭的托兒壓力,降低勞工因照顧子女而離職的比率;照顧員工的友善職場福利制度不僅可以幫助企業吸引更多優秀人才,以惜才精神提升企業形象,並可實現企業的社會責任,促進企業永續發展,創造雙贏。

親子運動日

親子運動日

勞工局115年度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計畫,僱用20人以上至99人以下的企業,辦理1項托兒措施,就提供1萬5,000元獎勵金;辦理4項以上,提供最高6萬元獎勵金及核發獎勵狀;僱用100人以上至249人以下的企業,應先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另每增加辦理1項托兒措施,提供1萬元獎勵金,辦理3項以上,提供最高6萬元獎勵金及核發獎勵狀。

除獎勵企業托兒措施計畫外,勞動部補助企業設置員工哺(集)乳室經費最高補助2萬元、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等)者,最高補助500萬元、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有意願申請的企業於受理期間內(第1期自115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第2期自115年5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可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

有關台中市托兒服務獎勵資訊,可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企業服務-友善職場環境-托兒服務專區」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申請表,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07王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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