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建不停歇!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表示,頂樓加蓋隔成多間套雅房並出租牟利,不僅違法,損害公共利益,更潛藏高密度居住的公安風險,列為優先強制執行拆除對象,統計今年到9月為止,新北市已拆除改善超過300件違建案例。
工務局長馮兆強調,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會持續嚴查套雅房違建,防止釀成公安意外。「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自109年8月發布實施,迄今已強制拆除70件、收取拆除費用逾8百萬元,凡違建符合影響公安、環境衛生等情形,將執行強拆並收費,民眾勿有任意搭蓋違建並出租牟利的僥倖心態。
拆除大隊舉近期強制拆除新莊瓊林路及板橋光正街2處頂加違建為例,違建人在內部隔成多間套房出租,嚴重影響居住安全,未自行改善,故由拆除大隊分別於10月14日及10月16日依法強制拆除完畢,並向屋主收取拆除費用合計約8萬元。

拆除大隊指出,影響公共安全擅自增設多電錶格局之套房且出租使用行為,經2次函文通知違建人需配合出席勘查,若涉及規避檢查與拒不見面者,得依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2項規定並同法第91條第1項處其6至30萬元等罰鍰限期改善,倘仍拒不見面者,得連續處罰。
拆除大隊表示,頂加違建套房因人員進出複雜,屬營利行為,如遇到火災、地震或消防設施不完備,就存在著高公安風險,進而嚴重影響居住安全。為降低有公安疑慮違建,自104年至114年9月底已拆除或改善超過3,500餘件。未來將持續加強稽查,防範於未然。
此外,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拆除大隊表示,倘經勸導仍未自行拆除改善者,除經市府執行強制拆除外,仍需向違建人收取拆除費用,呼籲民眾勿違法牟利,以共同維護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