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捐國家歌劇院 台中人反成了外人?黃馨慧議員籲市府硬起來
台中地景「臺中國家歌劇院」103年有條件交給中央接管後,市民關心是否有符合文化共享原則?國民黨市議員黃馨慧表示,檢視當年無償捐贈文化部,市議會決議九項附帶意見,其中地方董事席次、持續回饋地方與地方檔期等項目皆未達目標,她呼籲文化局積極落實附帶意見、維護市民共享權!
台中人出錢蓋的「台中國家歌劇院」,在103年有條件移交中央後,如今卻被質疑「地方被邊緣化」!市議員黃馨慧質詢指出,市府當年無償將歌劇院捐贈給文化部,議會還附帶九項條件保障地方權益,包括董事會席次、地方演出檔期及回饋建設等,但多年下來幾乎全未落實,痛批「歌劇院變成中央劇院,台中人反而成了外人」。
黃馨慧表示,文化部104年成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後,歌劇院歸中央管理,市府當時強調中央應以補助或建設回饋台中,金額不少於20億元。然而多年來,文化部並無具體補助或文化投資計畫,地方權益被嚴重忽視。
她進一步指出,附帶意見中明訂「董事會應納入台中代表」、「至少保留30%檔期給在地團體及學校使用」,但現實卻是地方席次為零、在地檔期比例不到兩成,「地方團體想上台演出,比登天還難」。
黃馨慧強調,文化建設的核心是「共享」而非「接管」。台中國家歌劇院是台中人共同打造的文化地標,不論誰營運,地方都有話語權與使用權。她要求文化局積極爭取九項附帶意見全面落實,讓歌劇院真正屬於市民。
文化局回應指出,近五年歌劇院僅每年提供7至10天檔期給市府文化局使用,將再向中央爭取增加檔期與假日時段比例,以保障在地藝文團體演出權益;至於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目前台中市代表席次為「零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