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加速擘劃2050淨零藍圖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5-10-16 18:28

新北市議會今(16)日三讀通過「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強調市府對抗氣候變遷不再只是「呼籲」或「計畫」,而是具體的化法律為行動,條例明定中長期減量目標、碳排大戶應公開碳排資訊及落實減碳義務,並以SDGs核心理念的「不遺落任何一個人及公平正義」原則,協助脆弱群體能穩定轉型,打造一個更安全、更環保的家園。

環保局指出,新北市至2030年仍須再減331萬噸二氧化碳,市府已持續積極推動多項措施,包括公有建築能效提升、工業燃油退場、公車及公務機車電動化等,全力加速減碳步伐。未來將在自治條例的助益下,為市府的「淨零藍圖」裝上強力引擎,更快速地朝2050年零排放的目標前進。

環保局局長程大維表示,新北市長期深耕氣候治理,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較2005年基準年減少12.7%,提前達成2025年階段減量目標12%,本次自治條例通過,象徵新北從政策藍圖正式進入制度落實的新階段。並指將持續滾動修正與補強相關配套措施,加速推進本條例各項政策目標,且廣納公民參與及專業意見,確保每一步都走得穩健且符合在地需求,加速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

環保局指出,面對極端氣候威脅,地方政府在第一線更要為民眾深謀遠慮,未雨綢繆,因此新北市早在2022年即發布「新北市淨零路徑暨氣候行動白皮書」,訂定2050淨零目標與四大轉型路徑。此次自治條例正式通過,等同為氣候政策架上「法律骨幹」,讓淨零工作不再只是政策倡議,而是依法執行的地方治理任務。

環保局說明,自治條例共計十一章58條,內容涵蓋溫室氣體減量、建築能效提升、循環經濟、能源創新、綠色運輸及氣候調適等核心議題,條例明定本市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排放量減少30%、2040年較基準年減少65%,年排放量達一定規模以上的製造業及建築物,應公開碳排資訊及落實減碳義務,並納入SDGs核心理念,秉持公平正義原則,擴大減碳參與度。

另條文也訂有罰則,確保政策執行具延續性與約束力,如近年來外帶與外送消費型態日益普及,包裝使用量大幅增加,相對衍生大量一次性廢棄物,為有效控管源頭減量,自治條例特別規定,市府指定之公私場所販售內用餐飲不得提供免洗餐具,並應提供外帶消費者自備容器之優惠措施,且須明確公告於場所明顯處,藉此進一步強化餐飲業者減塑減碳的實質作為,提升整體減廢效能,落實永續經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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