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女國中時遭誘姦 教師節前夕控狼師惡行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5-09-26 20:02

「小雅」舉行記者會控訴國中時期遭陳姓教師誘姦/陳致愷翻攝

37歲女子「小雅」在教師節前夕,舉行記者會控訴從國中時期開始,遭陳姓教師誘姦得逞,該名教師轉至嘉義地區任教後,仍對當時就讀大學的小雅仍糾纏不清,還以散布裸照要脅繼續往來,甚至逼迫墮胎。小雅表示,出面指控陳師,是為了避免其他學生受害,呼籲其他被害人出面,也痛斥陳師後來任教的學校懈怠,僅建議停聘3年;遭指控學校回應,該名教師已不在校內任教,且經轉知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啟動程序;陳姓教師則回應已交由司法處理。

小雅指控,2001至2003年間就讀台南市某私立中學國中部時,陳師以「性知識教育」個別輔導為由,將她帶往汽車旅館不當接觸,一直持續到她升上高中。2007年陳師轉往嘉義地區任教,當時她在嘉義就讀大學,陳師還以「思念」為由強拍裸照,並威脅若不持續往來將公開,19歲時還被陳師帶往婦產科墮胎,已嚴重影響她成年後的感情生活及人際關係。

小雅淚訴,陳師所為已涉犯恐嚇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公訴罪行,讓她長期活在陰影下,直到去年4月才鼓起勇氣,向事發學校申請調查,結果認定違反教師法、性平法。事發學校函文給陳師嘉義任教學校,但該校僅建議停聘3年,她認為校方有包庇之嫌,才向台南地檢署提告,但南檢1年多只開2次偵查庭,質疑檢方態度消極,她呼籲國教署應監督是否照性平調查結果處分陳師,檢警也應積極偵辦,清查狼師是否有其他侵害學生的案件。

嘉義地區遭控學校聲明指出,陳情人指稱之該名教師已不在校內任教。且該師於96學年依簡章規範參與教師甄試至本校任教,至113年4月止,於本校服務期間並無任何相關性平檢舉案件;113年4月,陳情人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向20多年前事發之私中國中部提出性平調查申請。後經該校調查委員會建請轉知本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啟動程序,本校依法隨即啟動會議、調查、普查、停聘、解聘之程序,相關程序處置皆以密件公文形式轉雙方當事人知悉。

學校表示,本校向來以維護學生權益為優先,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性剝削等相關法令皆確實宣導傳達,未來亦將持續加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陳情人記者會提供之內容,未能釐清與本校相關之時序,並臆測指稱本校未進行相關處理,而本校確實依法處理,但由於肩負法律保密責任,不能對外公開保密資訊,本校實感無奈。本校對於不實指控及言論已諮詢本校法務顧問律師,並保留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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