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連假 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5-09-25 17:0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修正下半年行事曆,納入新增加法定應休假日,其中即將到來的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因適逢週日,應於9月29日(週一)補假。因此,事業單位如與月薪制勞工約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應於同日給予補假,且工資照給;但如需請勞工於補假日工作,除應徵得勞工同意外,亦應加倍發給當日工資。

勞工局提醒法定休假日如剛好遇到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此時雇主應給予勞工補假1天,且因補假日及休息日出勤的工資計算倍率不同,勞資雙方應明確約定補假日期,並於排班表或出勤紀錄註記,以避免日後衍生休假日數不足或出勤工資計算爭議。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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