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費未繳 名下車輛遭拖吊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5-09-04 10:28

新竹分署至現場查扣車輛,並進行拍賣。(新竹分署提供)

臺中一名張姓義務人前於113年因積欠勞工保險費數十萬元,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並提供BMW廠牌車輛一部由臺中分署查封作為擔保。惟義務人卻未按期繳納,遭臺中分署廢止分期,然未交出車輛供執行。經查,義務人就業處所位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轄區,臺中分署囑託新竹分署至現場查扣車輛並進行拍賣。

新竹分署前去義務人就業處所現場執行,於周遭尋找後均未見查封車輛,但於現場遇獲義務人,執行人員見機不可失,除向義務人出示證件表明來意,並詢問車輛所在。義務人僅陳稱車輛現由他人使用中,不在現場。執行人員當場曉諭相關法律規定,命義務人交出車輛,義務人知悉利害關係後,依指示交出車輛,執行人員立即檢查車輛狀況,並將查封車輛拖回保管,待定期日進行拍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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