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於上週將《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委員陳亭妃在審議過程中,特別提出版本增列五大關鍵條文,目的在於讓災後救助更加即時、重建更加高效,並減少行政上的不必要障礙,以確保受災民眾的權益。
陳亭妃指出,這五項新增條文是基於她第一線深入勘災的經驗,以及直接傾聽災民需求後所提出的務實修正內容。首先,在災民救助金方面,她建議明確規定因水災淹水的住戶,依淹水高度發放新台幣三萬至五萬元的現金救助金,並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調整現行制度,以確保災民能在第一時間獲得可用資金,應付生活所需。
其次,針對水利設施的修復與改善,陳亭妃版本放寬各級政府在災後改建與修護水利設施時的相關管制,並將洪氾可能波及的範圍納入適用,避免因行政程序延誤,影響防洪與排水能力的恢復。她同時針對交通、通訊及水電力等基礎建設的重建,提出簡化相關法規的內容,讓受損的道路、橋梁、輸電線路及自來水管線能夠以最短時間完成修復,避免民生與產業長期受到影響。
在環境復原的部分,陳亭妃版本也特別鬆綁各級政府於災後辦理計畫時的環境管制規範,並簡化廢棄物清理的相關程序。她指出,災後常會累積大量廢棄物,若清運不及,容易造成環境污染與傳染病等公共衛生危機,因此必須優先處理。
除了特別條例的提案,陳亭妃也呼籲政府應立即以行政方式啟動兩項措施,包括家戶防水閘門(板)專案補助,以及農民紓困貸款。她強調,災後重建的黃金時間不能浪費在層層的行政關卡上,政府必須展現行動力與溫度,讓民眾在最需要的時刻,感受到最快速、最有效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