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旅宿管理並進行非法日租稽查,交通部觀光署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將非法經營旅宿最高罰鍰由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並勒令歇業。台南市府觀旅局表示,經營旅宿應合法申設取得登記證,籲請非法業者合法申設、轉型或歇業,切勿以身試法。
觀旅局表示,114年4月2日修正後的《發展觀光條例》,非法旅宿罰鍰金額從50萬元提高為200萬元並勒令歇業。未取得旅宿登記證而刊登廣告最高罰鍰由30萬元提高為150萬元,並限期移除,否則得按次處罰。台南市目前合法旅宿已突破950家,潛在加入者為數不少,部分業者不諳法規未合法申設。民眾對裁法標準修正草案有意見,請於9月16日前於平台留言或向觀光署陳述。
觀旅局表示,為輔導合法經營,將舉辦2場民宿申設說明會,第一場9月9日上午9時至12時在七股區公所禮堂,第二場10月18日上午9時至12時在大坑休閒農場,歡迎有意者踴躍參加。另外,也提供多元諮詢管道,歡迎多加利用,每週二於永華市政中心一樓設置單一窗口,提供民宿設立諮詢服務,民眾也可於上班時間,撥打06-6350192或06-2985912洽詢。
觀旅局指出,不少日租套房業者於社群平台或國際訂房網站,違法刊登短期住宿資訊,只要是提供短期住宿即屬旅宿業,必須依法登記,違者將依規定裁罰,並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另提醒旅客,透過平台訂房時,應先至台灣旅宿網或台南旅遊網確認是否合法。該局會持續加強稽查非法旅宿,如民眾誤住非法旅宿,可撥打1999或透過台南市民信箱檢舉,提供訂房紀錄、付款憑證、入住證明等以利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