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投票明日登場 中選會重申:7/26凌晨0時起,禁一切支持或反對的宣傳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5-07-25 16:40

投票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中選會YouTube)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6月20日正式公告,立法委員罷免案首波24案成案;另外,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也成案。上述25件罷免案投票皆訂於114年7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中選會重申,7月26日投票日當天凌晨0時起,禁止一切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廣告,違反者最重可處200萬元罰鍰。

對於明日登場的首波罷免投票,中選會提醒民眾投票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投票時並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中選會提醒,全國各地投開票所應用物品如圈選工具、印台或印泥等,係由各市縣選委會依法辦理採購,經由鄉鎮市區公所連同選務設備分送至各投開票所。惟迄今仍有網路造謠者刻意稱投票人可準備圈選工具,或是可自備印泥或印台等,此等不實訊息,明顯與選務法令規定不符,目的是要干擾投票秩序並影響民主投票,請投票人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切勿聽信選務不實訊息。

中選會表示,本次罷免案投票,台北市等9個市縣選舉委員會共設置5947處投票所,投票所以沿用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設置地點為主,中選會網站設有各罷免案投開票所地點查詢網站,民眾只要點選戶籍所在的區及里或鄰,就會顯示投開票所地址,並藉由Google地圖顯示投開票所的準確位置。

此外,中選會也說明罷免投票日當天應注意之禁制事項,避免投票人觸法受罰:

第一,7月26日投票日凌晨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第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不可以撕毀罷免票,違者,處以新台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請勿攜出罷免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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