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丹娜絲風災最新補助措施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5-07-19 18:51

嘉義縣丹娜絲風災最新補助措施/嘉義縣府提供

為加速重建丹娜絲風災災損,協助鄉親早日恢復正常生活,嘉義縣政府陸續調整補助與慰助標準,並新增未設籍災民安遷救助、車損慰助等,各項補助申請時程不一,請民眾留意縣府官網公告或至居住地鄉鎮市公所洽詢。

針對丹娜絲颱風災損八大救助與慰助標準如下:

一、死亡失蹤救助:每人發給80萬元(中央慰問金20萬元、地方20萬元、賑災基金會40萬元)。

二、重傷救助:每人發給25萬元(中央慰問金5萬元、地方10萬元、賑災基金會10萬元)。

三、租屋賑助:每人每月最高3千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最多3人為限,期間最多6個月。

四、安遷救助、慰問金(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設籍嘉義縣並實際居住每人發給3萬元(縣府2萬元、賑災基金會1萬元,最高每戶5人共15萬為限);未設籍嘉義縣並實際居住於縣內,每戶發給2萬元。

五、中低收入戶屋損慰問金:中低收入戶每戶1萬元,低收入戶每戶1.5萬元。

六、家園復原慰助金(屋頂及外牆損壞程度):未達20平方公尺(坪數未達6.05坪)每戶發給5千元,超過20平方公尺未達100平方公尺(坪數6.05坪~30.25坪)每戶最高5萬元,超過100平方公尺(超過30.25坪)每戶最高10萬元。

七、車損慰助(車輛泡水或外力毀損):汽車(含大型重機)最高5千元,機車(含微電車)最高2千元,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修理單據等。

八、賑災基金會:因災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每人2萬元。

縣長翁章梁表示,丹娜絲颱風重創嘉義縣,中央及地方加速整理家園,也不斷開會,希望在經濟上協助鄉親,整理與重建的路還需要鄉親一起努力與體諒。凡符合最新補助資格的鄉親,請按公告的行政程序提出申請。https://www.cyhg.gov.tw/News6.aspx?n=18&sms=1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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