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480件小二甲包含被起訴的力暘光電,沒電業執照卻可發電?由於10個月內市府若不依法撤照,將無法撤照,因此,市議員蔡育輝16日提出質詢,要求市府撤銷興辦計畫書,若3個月不依法處理,將對台南市政府農業局、經發局和地政局,提出貪汙圖利告發。
市議員蔡育輝指出,農委會怕在農地設置太陽光電,造成農地破碎,在109年7月7日宣布修法,不同意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使用,光電業者因此稱為『七七事變』,申請光電卡關業者,找上當年的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游振偉、組長林文信和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等人協助,大開後門。
為此,游振偉局長在110年9月和10月14日,召開『農地變更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讓未達2公頃農地,俗稱小二甲案件加速審查,會中還做出3點開後門決議,讓480件小二甲光電案能全數納入。
蔡育輝說,根據監察院彈劾文指出,有委員在會中發言警示,可能有業者會夥同地主偽造文書,游振偉局長,仍未依法行政,違法的將『土地使用同意書』,做為不受小二甲禁令的審認標準,且未陳報經濟部和行政院,造成高達96.15% 『土地使用同意書』,皆為『倒填日期』不實的偽造文書』。
蔡育輝說,為了護航,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也將小二甲案件改為聯合審查制度,沒想到仍然卡關,於是聯合林文信,用農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七之一但書第二款規定,尋求出路,將容易變造偽造的土地同意書納入審認範圍,並且在未定案前,就通知光電業者想解套,需要有109年7月31日前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導致,頓時出現大量買賣繼承分割土地的亂象,也就是,出現同意書日期和所有權人前後不一問題。
面對這些『倒填日期』涉及偽造文書』的行為,林文信組長居然在會議中說『請前後土地所有權人都提出土地使用同意書就算合格』,會議也依此做成結論並全部審認,監察院接受檢舉,調查發現,倘若面積達317公頃的小二甲480案,全部完工,將導致20年不法發電收入高達174億元,將嚴重斲喪人民對政府公權力的信賴,為此監察院提出彈劾游振偉、林文信和陳凱凌案。
蔡育輝說,台南小二甲光電案,不但監察院彈劾,連台南地檢署都啟動偵查,將其中不法獲利高達91億元的力暘光電提起公訴,市府經發局卻在114年4月28日發新聞稿說,有疑義的小二甲案,將待司法判決結果一併辦理相關行政處置。為何要讓480件違法小二甲沒有電業執照卻可發電,是要圖利廠商跟台電嗎?業者不只違法發電,場址還偷埋營建廢棄物和爐碴。
蔡育輝說,這些違法小二甲,違反興辦事業計畫,應立刻廢止執照,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17、第119和第121條規定,既不是需要保護的重大公益,也無違信賴保護原則,案件起訴兩年內若不撤照,將無法撤照,從力暘光電貪瀆案起訴至今,只剩10個月,經發局等相關單位為何不依法撤照?
蔡育輝強調,工業區的廠商拿不到饋線,反而是非法小二甲光電業者,輕輕鬆鬆就拿到饋線,還不用電業執照就可發電,叫認真守法的廠商業者情何以堪?請台南市府相關局處,3個月內依法撤銷小二甲興辦計畫書,否則,提出貪汙圖利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