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寶集團跨足生命事業  吳寶田幫助好友卻惹一身羶

理財周刊/新聞中心 2025-05-06 18:30

【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麗寶集團投資數十億元開發「基福山生命園區」,遭寶德鎮開發董事陳振豐卻對外指控,當初與麗寶集團是合議合作,並配合麗寶進行銀行借貸,要求麗寶返還25 %之土地。該集團6日召開緊急記者會,駁斥此一說法,並談到,當初是陳振豐財務出問題,麗寶總裁吳寶田一路金援,並基於情義相挺而投資,沒想到,被過河拆橋。

麗寶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陳志鴻在記者會上表示,由麗寶集團佔75%股份的「基福山生命園區」,歷經數年開發,已頗具規模;而整起交易案,陳振豐因自身財務困境,被迫於民國110年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簽訂買賣協議,約定以新台幣21億元出售75%之股權及土地,僅留下25 %及雙併型別墅乙幢。

麗寶集團總裁吳寶田得知此協議內容後,不忍好友出售畢生心血陷入交易風險,在完全無議價前提下,以相同條件承接。隨後雙方展開相關作業,在律師見證下,簽訂「股份暨土地買賣框架協議書」。

爾後雙方合議,於民國111年1月成立新公司(寶德鎮開發事業有限公司),陳振豐於民國111年4月起陸續作價入股,非但願任公司董事,並以股東身份共同簽署銀行貸款之連帶保證人。

陳志鴻指出,雙方合作逾3年之久,陳振豐突然改口自始未出售其名下25%之土地,亦無意願入股寶德鎮公司,疑似與國稅局稽查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有關。

據悉,陳振豐開發之「基福山生命園區(原為永恆生命園區)」案內之土地,早期以借名方式登記在關係人名下,後以訴訟方式分別於民國89年及103年判決應返還土地確定在案。

按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應於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時應繳納鉅額之土地增值稅。推測陳總裁基於土地增值稅之緩繳,遲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返還登記作業,於出售土地時,亦維持借名登記之當事人與寶德鎮公司簽約、過戶,陳振豐因消極辦理判決移轉登記之誤判,估計遭課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

陳志鴻並在記者會上出示所有記錄,指整個交易案起緣陳振豐財務困難,一路求助麗寶,如今卻因國稅局鉅額查稅,否認出售土地及作價入股等交易事實,尤其對於陳振豐忘卻吳總裁一路金援、情義相挺表示遺憾。

麗寶集團內部人士指稱,整起交易案,對方要求麗寶集團要幫忙處理土地增值稅事宜,吳寶田也情義相挺,且就交易案可能涉及房地合一稅事宜也進行事先的提醒,奈何,國稅局寄發的房地合一稅催收函,讓陳振豐「改口」,對外宣稱僅配合銀行貸款,並無意出售土地一事,麗寶集團表示遺憾,並稱手中的書面證據可資佐證。

不過,因整起投資案,牽涉的金額不少,雖然麗寶集團召開駁斥記者會,但日後仍免不了彼此的攻防,誰是誰非,恐要上法院求個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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