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回收新規4/1上路 7大類須單獨回收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4-03-18 10:51

新北市環保局113年4月1日起將實施回收新規─7大類資源回收物須分開單獨回收,且須以可辨明內容物之袋子或箱子盛裝回收物,違者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為讓民眾建立正確回收觀念,環保局今(18)日起至3月31日於「新北i環保」Facebook粉絲專頁舉辦「新北回收攻略」線上活動,參加就有機會抽中威秀電影票、600元郵政禮券或精美護照夾。

環保局表示,「新北回收攻略」針對民眾較常忽略或較易混淆的回收分類規定進行宣導,例如紙容器與紙類應分開回收、資訊類產品中易有有害金屬務必妥善回收、廢食用油應以容器裝妥後回收等。

環保局指出,4月1日即將正式上路回收新規─應單獨交付的7大類資源回收物包含:單一材質且乾淨的「廢塑膠袋」及「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其單獨交付給清潔隊回收可增加資源再利用率,提升回收品質;「廢玻璃容器」、「廢照明光源」因材質易破損,回收過程中容易破損造成危險或割傷清潔隊員,須單獨交付;而「廢乾電池及行動電源」、「廢鉛蓄電池」、「高壓容器等易燃物」如受到擠壓或摩擦容易產生爆炸危險,因此嚴禁直接混入一般垃圾處理,亦須單獨交付給清潔隊回收。

環保局表示,過去曾發生民眾誤將鋰電池丟入垃圾車造成垃圾車起火悶燒、或將高壓容器丟入垃圾車導致爆炸等危險事件,也曾因廢玻璃未妥善分類、與其他回收物混合交付,而割傷清潔隊員,提醒民眾應落實回收分類,以增加資源再利用率、降低收運過程中的危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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