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非法捕魚 南市查扣違規蜈蚣網具一批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2021-09-27 10:40

為維護河川生態及漁業永續經營,台南市府公告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為禁漁期,禁止以蜈蚣網具於7大水域非法捕魚。農業局會同海巡署南部分署及相關單位,於鹽水溪四草大橋附近水域取締違規蜈蚣網具,扣留24件蜈蚣網,公告所有人招領並將依法裁罰。

農業局表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為禁漁期,禁止以蜈蚣網具於北門潟湖、七股潟湖、將軍溪、曾文溪、鹿耳門溪、鹽水溪及嘉南大圳等水域採捕水產動物。河口、潟湖等潮間帶水域,為魚貝蟹類重要繁殖區,蜈蚣網具網目甚小,水產動物大小通吃,危害生態循環。

為了維護河川生態及漁業永續經營,農業局結合海巡署南部分署及相關單位,於鹽水溪四草大橋出海口往東500公尺處水域查察,查獲違規蜈蚣網具24件,依法予以扣留,辦理公告招領。請物品所有人自公告日起6個月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並檢附意見陳述書,洽農業局漁業科領取,聯絡電話:06-6331934,後續將依法核處非法漁業行為罰鍰。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