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蘇嘉全赴印尼用國營事業圖利案被判賠200萬且道歉 國民黨將提上訴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9-13 22:00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副主委黃子哲、革實院長羅智強、副院長游淑慧於2020年7月20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外交部密件指稱,我國駐印尼代表處2017年回報外交部指陳,我國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以謀取個別私利。電文中並指明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叔姪可能涉此及。此案經蘇嘉全提告後,台北地方法院13日作出判決,王育敏等4人要賠償200萬元,並在三大報刊登道歉啟示,全案可上訴。(圖/資料照片,圖源:中國國民黨官網)

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革實院長羅智強、副院長游淑慧於2020年7月20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外交部密件指稱,我國駐印尼代表處2017年回報外交部指陳,我國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以謀取個別私利。電文中並指明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叔姪可能涉及。對此蘇嘉全稱此事是子虛烏有,並提出告訴捍衛清白。台北地方法院今(13)日作出判決,王育敏等4人要賠償200萬元,並在三大報刊登道歉啟示,全案可上訴。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今(13)日也發聲明回應,台北地院判決恐形成寒蟬效應,國民黨將提起上訴。

國民黨表示,有關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副主委黃子哲、革實院院長羅智強、副院長游淑慧等去年依據印尼外館人員電報內容所召開記者會的判決結果,國民黨今(13)日表示,相關刑事案件,台北地檢署日前已認定4人針對檢舉人所提供之電報真偽為相當之查證,且電報為真,予以不起訴之處分;惟台北地院卻做出迥異於刑事訴訟結果的判決,令人質疑恐造成寒蟬效應的社會氛圍,壓迫人民監督政府的言論空間,國民黨將會提起上訴,希望高等法院能做出維護人民監督政府、言論自由權利的判決。

國民黨指出,日前台北地檢署的不起訴書中,明確指出,「按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而王育敏等人召開記者會中指摘蘇嘉全、蘇震清出訪印尼之日期,雖有與事實不符之情事,且未有證明2人有何具體圖謀政經利益、傷害國家利益之事證,但王育敏等人是依據檢舉人所提供、內容確與駐印尼代表處回報外交部之電報內文大抵相符之資料及分析評論,而認蘇嘉全、蘇震清確有於2017年8月間與多位立法委員、國營事業主管私訪印尼,且2人所為不無有圖謀政經利益、傷害國家利益之疑慮。

國民黨表示,台北地檢署認為,國民黨等人召開記者會既是基於對國家機關文書真正性之信賴,而其等之言論又屬對我國立法院長與立法委員涉關國家公益之可供公評之政治性評論,所以認定應予不罰。

國民黨強調,台北地檢署的不起訴書很明確指出,電報內容為真,且記者會內容是涉關國家公益之可供公評之政治性評論,依據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應予以不罰。但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令人匪夷所思,難道對於檢舉內容為真的國家利益攸關議題,皆不能予以揭發、評論嗎?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恐會對台灣的政治環境造成寒蟬效應,對於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絕對一大阻礙,國民黨絕對會依法提起上訴,相信高等法院能做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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