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中秋連假夜間10時後 禁止施放爆竹煙火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1-09-11 16:15

中秋4天連假將屆,月圓人團圓,許多人會施放爆竹煙火以增添熱鬧氣份,台南市環保局提醒,COVID-19疫情再度緊張,建議盡可能避免群聚。若燃放煙火爆竹助興,請勿超過夜間10時,夜間9時至10時會派員至施熱區加強宣導與勸導,超過10時將執行噪音等環境稽查,如發現施放一律告發。

市長黃偉哲表示,中秋節是重要民俗節日,低碳過中秋也很不錯,選擇在地食材,少油煙方式烹飪,賞月時吃餅、文旦,另有雅致情境。也請市民朋友,燃放鞭炮煙火後順手清理炮屑,更不要在夜間10時以後施放製造噪音,大家當個優質市民,共同守護環境。

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事項,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除部份春節期間外,夜間10時至翌日上午7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中秋節也不列外。違者將依規定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為維護中秋連假環境,各科稽查人員將於夜間易群聚、施放爆竹煙火的熱門地點,如林默娘公園、黃金海岸、安平四草大橋及觀夕平台沿線等加強勸導與稽查。民眾如發現在管制時段,周遭燃放爆竹煙火影響安寧等情形,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6-6572916轉222向環保局報安中心檢舉,環保局將儘快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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