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夏季電價取消卻依舊被收費 台電:差額部分將於下期電費帳單抵扣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7-19 20:00

針對國內疫情,行政院除推出一連串紓困措施外,也宣布取消一般住宅用戶6月夏季電價。不過近期卻有用戶反應,新收到的電費帳單,依舊被以夏季電價的計算方式計價。對此台電回應,差額部分將於下期電費帳單一併抵扣,不會影響用戶權益。(圖/資料照片,圖源:Wikipedia。)

台灣自從在4月中下旬爆發本土新冠肺炎(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以來,因為疫情發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將全國疫情警戒三級,即日起在適度鬆綁下,持續延至7月26日。同時因疫情警戒三級影響,許多人改成在家上班,亦面臨到家庭用電費增、收入減少…等一連串問題。對此,行政院除推出一連串紓困措施外,也宣布取消一般住宅用戶6月夏季電價。不過近期卻有用戶反應,新收到的電費帳單,依舊被以夏季電價的計算方式計價。對此台電回應,,差額部分將於下期電費帳單一併抵扣,請用戶放心,不會影響用戶權益。

台電說明,電費採先用電後付費制度,電費帳單的用電期間為前2個月,而往年夏月電價皆從6月開始實施,行政院於今(2021)年6月24日公布紓困4.0精進方案後,台電隨即展開收費調整作業,包括修正計費程式,重新計算用戶電費,預計在7月完成。惟實務上無法即時配合電價異動日期全面調整抄表、計費及郵寄等作業期程,致部分用戶6月電費已經計費且寄送繳費通知,因此造成用戶誤會,台電深表歉意。

台電表示,台電於公告實施6月份暫緩實施夏季電價後,即進行計費程式調整,程式調整妥前已寄送按夏月電價計費的電費通知單,台電將重新按非夏月電價計費,差額部分於下期電費一併抵扣,不會影響用戶權益。

台電補充,用戶若有電費紓困相關問題,請上台電官網110年紓困專區  (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6580) 查詢,或撥打台電公司「1911」客服專線進一步了解。此外,台電也將於次期電費帳單列示「貴戶本期帳單110年6月用電依非夏月電價計算」及「前期帳單之6月電價價差於『補收(退)金額(含停電扣減)』退還」等說明供用戶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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