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營建土石方自治條例修正案 市議會臨時會捲土重來引發關注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1-07-18 20:16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對於相關業者影響重大。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10多年來沒有修法,去年會期劉安祺等多位市議員聯署提出修正草案,但在分組審查會議中就因意見不同而未能通過排進大會。桃園市議會將於7/20~7/27召開為期8天的臨時會,修正案將再度提出,勢必掀起新一波的攻防戰,令人關注。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由議員劉安棋、劉熒隆共同提案,獲陳萬得、劉仁照、簡智翔、葉明月、段樹文、吳嘉和、黃家齊、牛煦庭、余信憲、彭俊豪、楊家俍、劉勝全十多位市議員連署。

劉安祺說,修法是配合中央政策,「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六都中僅桃園市10多年來沒有修法,如今由議員提案,是與營建署同步實施,以符合環保再利用精神。

另一提案人議員劉熒隆則表示,現有條例多年未修,的確有修法討論空間,希望透過提案,讓各界正視該議題。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獲十多位位跨黨派議員連署,以往對土資場諸多限制,例如,設置基地須符合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增列「既設合法工廠登記者不在此限」;另,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為原料者,經核准後可作為收容處理場所,原本只有合法登記的砂石碎解洗選場等6種處理所,增加「其他回收再利用處理場所」。

去年在分組審查時,市議員舒翠玲就持反對的立場,指出修正案第4 條增列「既設合法工廠登記者不在此限」、第7條增列「其他回收再利用處理場所」,事實桃園有11975家合法工廠,其中有261家在住宅區;此外第7條「其他回收再利用處理場所」,也有很多資源回收廠在住宅區,驟然通過修正案,對社會影響太大。

由於舒翠玲發言反對該案,最後導致全案被退回未能進排大會討論。今年臨時會即將召開,「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又將捲土重來,引發地方關切。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認為,修正案涉及利益、對環境衝擊非常大,市府無意圖利現有的土資場,但要開放哪些行業、怎樣開放?都是需要討論凝聚共識。

盧維屏說,去年該議案在審查會中就意見分歧,最終遭到否決,今年業者再度透過議員提案,這並不是最好的做法,建議能多次召開幾次公聽會,要求各單位參與,直到取得共識再討論修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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